为落实教育部关于探索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价改革要求,推动全省高校进一步提升就业指导与服务水平,加快就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程,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我校于2023年7月5日下午在行政楼B512召开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合格评价协调会,我校副校长、党委副书记邵晓康,招生就业处处长张建新,各二级学院院长、相关行政处室负责人参加此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副校长、副书记邵晓康主持。
副校长、副书记邵晓康对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合格评价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合格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对标对表找问题、找短板、挖特色,坚持就业工作回头看,各单位要全面总结我校近三年就业创业工作开展情况,以评促建、以评促优;二是要推进就业工作系统化、标准化建设,抓重点、抓特色,形成我校就业工作鲜明特色;三是要注重就业工作过程管理,加强过程监督,注意总结经验,各学院要根据专业特色总结就业工作特点,找规律,提前谋划,切实做好当前与今后我校就业工作。
招生就业处处长张建新按照《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合格评价方案(试行)》做任务分解,明确相关单位关于就业合格评价工作责任,缕清当前已完成工作,要求在时间节点前提交支撑材料。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责任到人,摸清摸细工作流程,坚定信心,保质保量完成此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价工作。
此次协调会对于我校就业工作系统化、标准化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也为我校就业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