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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先进党支部、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文章来源:  2018年06月08日 17:03  点击:[]

党委各部门、各基层党组织: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提高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引导和激励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积极投身于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等工作,为我校建设成为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做出更大的贡献,经校党委研究决定,拟于今年“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及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评选表彰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先进党支部:全校各基层党支部。

2.优秀共产党员:党组织关系在我校的全体正式共产党员。

3.优秀党务工作者:专职党务工作者、党总支委员、教工党支部委员、学生党支部书记。

(二)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先进党支部3个,优秀共产党员3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1名。另外,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在基层党组织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中择优评选产生优秀共产党员标兵若干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委的决策部署和决议决定;组织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认真学习贯彻遵守维护党章,切实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党支部工作制度健全,认真贯彻落实党支部委员会议制度、组织生活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内学习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支部工作记录制度,认真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

3.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脚踏实地,作风优良,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在2017-2018学年能较好组织主题党日活动并及时上交思想汇报及总结。

4.积极发挥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方式方法,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推动发展、深化改革、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5.积极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坚持“十六字”方针,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有计划,考察有记录。

6.教师党支部党员无违反校规校纪现象,积极参与学校举办的各项活动。

7.学生党支部党员本学年所学课程无不及格科目,学生党员违纪率为零,校级大型活动参与率、出勤率较高。

(二)优秀共产党员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学习贯彻遵守维护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2.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坚决执行党委决议,在教学、管理等各项工作中表现积极,成绩突出。

3.坚持原则,党性观念强;热心帮助同志,密切联系群众;能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局部与整体的关系。

4.教职工党员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业绩,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学生党员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秀,关心集体,热心公益事业,在学风建设和其他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为学校和社会积极贡献力量。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除具备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外,优秀党务工作者还必须具备:

1.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抓基层党建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2.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性原则强,公道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能够切实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积极组织支部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并能够完成党委布置的各项工作。

4.连续从事党务工作时间满2年以上。

三、评选程序

(一)学校成立评议小组负责本次评优工作,成员由党委委员、党委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由支部或个人申请,由各党总支审核,并提出表彰建议名单。

(三)各党总支将建议名单报至党委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汇总名单后,提交评议小组进行评选,确定表彰名单。

(四)在全校范围内对表彰名单进行公示,并在“七一”表彰大会上进行集中表彰。

四、奖励

对评选出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物质奖励,奖励先进党支部2000元/个,优秀党员及优秀党务工作者1000元/人。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中共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委员会先进党支部推荐表

(二)中共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委员会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三)中共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委员会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四)先进事迹材料

请申请支部及党员个人根据要求填写以上对应材料,各党总支严格审核后于6月11日12:00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交送党委办公室(行政楼A212室),电子版使用压缩包格式,并以“××党总支‘七一’表彰推选名单”命名,发送至党委办公室邮箱:xydw@bjtuhbxy.cn。

联系人:董萍 0317—8887105

六、相关要求

1.各党总支要坚持实事求是、宁缺勿滥、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把好政治观和师德关。

2.要坚持高标准、高规格,突出工作实绩,尊重群众意见,所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人选原则上不能重复。

附件:

1. 2018年各党支部评优评先候选指标分配

2.中共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委员会先进党支部推荐表

3.中共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委员会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4.中共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委员会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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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附件三.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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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附件一.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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